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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兴辽英才计划”申报各类人才计划需提供的附件材料
2019-08-30 15:54  

一、高层次人才培养支持计划创新领军人才

1.附件材料目录

2.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证明复印件(如为国(境)外学历,另请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身份证或护照等有效身份证件。

4.与所在单位签订的工作合同复印件。

5.主持或参与的主要科研项目证明材料(提供反映项目(课题)名称、来源、经费和本人角色的任务书或合同的关键页)。

6.主要成果(代表性论著、专利证书、产品证书)复印件或证明材料。

7.获奖证书或入选文件复印件。

8.发表的1-3篇高水平文章论文全文及其刊载杂志封面、目录复印件,以及申报书中列举的其他代表性著作封面、目录和论文首页复印件。

9.其他有关材料(如成果鉴定证书、查新报告、检测报告、资质证书及权威机构或用户对产品的评价等材料)。

二、高层次人才培养支持计划创业领军人才

1.附件材料目录。

2.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证明复印件(如为国(境)外学历,另请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身份证或护照等有效身份证件。

4.营业执照(三证或五证合一版),或经过当年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5.公司章程及股权结构证明(必须能证明其为第一大股东或公司法人)。

6.入资投资协议或入资投资证明。

7.主要知识产权或核心技术来源证明。

8.商业计划书。

9.近3年的审计报告及申报之前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或提供近3年的纳税证明及申报之前最近一期财务报表(至少提供最近一期的审计报告,必须有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以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材料或加盖的公章为准)。

10.其他有关材料(如成果鉴定证书、查新报告、检测报告、资质证书及权威机构或用户对产品的评价等材料)。

三、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引进集聚计划创新领军人才

1.附件材料目录。

2.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证明复印件(如为国(境)外学历,另请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身份证或护照等有效身份证件。

4.与所在单位签订的正式工作合同或意向工作合同复印件。

5.主持或参与的主要科研项目证明材料(提供反映项目(课题)名称、来源、经费和本人角色的任务书或合同的关键页)。

6.主要成果(代表性论著、专利证书、产品证书)复印件或证明材料。

7.获奖证书或入选文件复印件。

8.发表的1-3篇高水平文章论文全文及其刊载杂志封面、目录复印件,以及申报书中列举的其他代表性著作封面、目录和论文首页复印件。

9.其他有关材料(如成果鉴定证书、查新报告、检测报告、资质证书及权威机构或用户对产品的评价等材料)。

四、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引进集聚计划创业领军人才

1.附件材料目录。

2.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证明复印件(如为国(境)外学历,另请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身份证或护照等有效身份证件。

4.营业执照(三证或五证合一版),或经过当年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5.公司章程及股权结构证明(必须能证明其为第一大股东或公司法人)。

6.入资投资协议或入资投资证明。

7.主要知识产权或核心技术来源证明。

8.商业计划书。

9.近3年的审计报告及申报之前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或提供近三年的纳税证明及申报之前最近一期财务报表(至少提供最近一期的审计报告,必须有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以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材料或加盖的公章为准)。

10.其他有关材料(如成果鉴定证书、查新报告、检测报告、资质证书及权威机构或用户对产品的评价等材料,根据团队实际选择提供)。

五、高水平创新团队培养引进计划创新团队

1.附件材料目录。

2.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证明复印件(如为国(境)外学历,另请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身份证或护照等有效身份证件。

4.与所在单位签订的工作合同复印件。

5.团队成员(单位)之间的相关合作协议(跨单位合作的提供)。

6.承担的科研项目(提供反映项目(课题)名称、来源、经费和本人角色的任务书或合同的关键页)。

7.科研奖励证书。

8.发表的1-3篇高水平文章论文全文及其刊载杂志封面、目录复印件,以及申报书中列举的其他代表性著作封面、目录和论文首页复印件。

9.主要成果(代表性论著、专利证书、产品证书)复印件或证明材料。

10.团队负责人的国际科研组织、重要学术期刊任职及重要学术会议大会报告等证明材料。

11.成果开发、转化和应用推广及经济、社会效益等证明材料。

12.国(境)外引进的团队带头人需提供海外任职证明材料。

13.其他证明申报书中填报内容的材料。

六、高水平创新团队培养引进计划创业团队

1.附件材料目录。

2.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证明复印件(如为国(境)外学历,另请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身份证或护照等有效身份证件。

4.团队成员与带头人合作证明材料。

5.营业执照(三证或五证合一版),或经过当年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6.公司章程及股权结构证明(必须能证明其为第一大股东或公司法人)。

7.入资投资协议或入资投资证明。

8.主要知识产权或核心技术来源证明。

9.商业计划书。

10.近3年的审计报告及申报之前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或提供近三年的纳税证明及申报之前最近一期财务报表(至少提供最近一期的审计报告,必须有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以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材料或加盖的公章为准)。

11.国(境)外引进的团队带头人需提供海外任职证明材料。

12.其他有关材料(如成果鉴定证书、查新报告、检测报告、资质证书及权威机构或用户对产品的评价等材料,根据团队实际选择提供)。

附件【省“兴辽英才计划”推荐情况汇总表.xls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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