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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工程学院大学科技园安全保卫工作管理规定
2014-07-15 09:06  

为加强对大学科技园管理,做好园区安全保卫工作。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和学校安全规定,结合科技园实际,现制定沈阳工程学院大学科技园安全保卫工作管理规定。  

一、各单位及员工,须遵守沈阳工程学院大学科技园安全保卫工作暂行规定,共同配合做好园区安全保卫工作。  

二、各单位对本单位内部安全负责。掌握本单位员工调入调出情况,发现可疑人员及情况要及时报告园区保卫部门。  

三、各单位要保管好自己的钱、财等贵重物品,财务室要执行现金管理制度,办公室内不得存放现金。  

四、各单位及办公室禁止夜间留人、留宿,因特殊情况必须征得安保部门同意并备案。  

五、外来人员进入科技园大厦实施登记制度,否则禁止入内。  

六、科技园区车辆,须持有园区车辆出入证通行,外来车辆实施登记制度,否则禁止入内。  

七、各办公室下班时须将门窗关好、锁好,并切断电源,防止各类案件和事故发生。  

八、所有人员应熟悉楼内安全疏散通道位置,并掌握楼内各种消防设施、器材的使用。  

九、园区宾馆要严格执行宾馆住宿有关规定;餐厅要严格执行食品卫生制度,防止食品中毒事件发生。  

十、严禁将易燃、易爆、剧毒、腐蚀性等危险物品带入园区,园区内实施有关工程作业,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防止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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