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科技园组织完成辽宁省科技厅“关于开展辽宁省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绩效评价工作”的建设与申报工作

发布日期:2019年06月03日 13:57 作者: 点击量:81

按照《关于开展辽宁省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辽科办发【2019】62号)文件要求,根据《辽宁省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绩效评价动态管理办法》相关要求,辽宁省科技厅开展了2018年度辽宁省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绩效评价工作。本次评价对象为:省级和国家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

本次评价工作使用2018年度技术转移示范机构运行综合情况统计表为定量评价依据,以年度工作报告作为定性评价依据。技术转移示范机构评价结果分为优秀(A)、良好(B)、合格(C)和不合格(D)四个等级,评价结果为A等级的大学科技园,列入省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奖励性后补助支持范围,并择优给予支持。

科技园高度重视本次申报工作,已按照通知要求,于5月31日完成了申报工作,技术转移工作是我校国家级大学科技园内涵建设的重点工作之一,申报省科技厅的评价工作可以极大地促进各项工作的深度开展,为国家级大学科技园的建设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