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主页
检索
首页
园区概况
园区介绍
组织结构
运管团队
资质荣誉
党群服务
党建动态
组织架构
园区资讯
通知公告
新闻资讯
园区企业
企业风采
入园标准
入园流程
政策制度
国家政策
地方政策
学校政策
园区政策
驻园企业管理制度
科技园公司运营制度
联系我们
园区概况
园区介绍
组织结构
运管团队
资质荣誉
党群服务
党建动态
组织架构
园区资讯
通知公告
新闻资讯
园区企业
企业风采
入园标准
入园流程
政策制度
国家政策
地方政策
学校政策
园区政策
驻园企业管理制度
科技园公司运营制度
联系我们
首页
园区概况
园区介绍
组织结构
运管团队
资质荣誉
党群服务
党建动态
组织架构
园区资讯
通知公告
新闻资讯
园区企业
企业风采
入园标准
入园流程
政策制度
国家政策
地方政策
学校政策
园区政策
驻园企业管理制度
科技园公司运营制度
联系我们
科技园公司运营制度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科技园公司运营制度
16
2018-08
沈阳工程学院中层干部请假制度
《沈阳工程学院中层干部请假制度》已发布,请严格执行。具体参见附
16
2018-08
沈阳工程学院二级单位党政联席会议制度
沈阳工程学院二级单位党政联席会议制度
13
2018-08
沈阳工程学院二级党委(党总支)委员会会议议事规则(试行)
《沈阳工程学院二级党委(党总支)委员会会议议事规则(试行)
15
2014-08
沈阳工程学院院本部聘用集体职工管理暂行办法
为规范学院用人制度,合理配置人力资源,根据学院岗位聘任后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一、适用人员本办法适用人员为学院校产中心的集体职工。二、适用范围本办法仅适用于学院本部。若学院附属等机构聘用,自行制定管理办法,学院不支付薪酬。三、聘用条件用人部门有空岗,工作急需,而又没有合适的全民职工人选,确实需要聘用集体职工。四、聘用程序用人部门提出聘任理由和人选,人事处审核,院长批准,学院...
15
2014-08
沈阳工程学院集体职工退休年龄的规定
为贯彻新的劳动合同法,加强和规范对集体职工的管理,经校产中心研究,报请学院领导批准,对集体职工的退休年龄做出如下规定:一、男职工按国家规定60周岁退休二、女职工退休年龄为50周岁三、对有副高以上职称的女职工和原东电多经局批准的女干部,退休年龄可以延到55周岁。四、校产所属企业的女职工也要按上述规定执行。确因工作需留用也应先办理退休手续后在返聘到相应的岗位。五、以上规定由2008年起实行。沈阳...
15
2014-08
沈阳工程学院校产中心聘余人员管理暂行办法
为适应院内管理体制改革,优化校办产业职工队伍,促进人力资源的有效配置和合理流动,妥善安排聘余人员,确保学院稳定,结合校产中心实际,暂制定本管理办法。一、聘余人员是指1、各企业在册正式职工落聘、待聘人员;2、国内外学习、陪读、探亲过期未归人员;3、长病休息不能上班的人员;4、身体残疾不能工作的人员。二、聘余人员管理办法1、内部退养。对男性满58周岁,女性满48周岁,经本人申请,校产中心研究同...
15
2014-08
沈阳工程学院集体职工住房采暖费核销暂行办法
根据学院【2005】142号文件“关于下发《职工的住房采暖费核销暂行办法》”的规定,结合集体企业及员工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一、采暖费支付范围1、我院在册的集体职工及退休人员;2、属于房屋所有权人;3、集体女职工配偶为房屋所有权人的,但无工作的,需提交省、市政府有关部门核发的失业救济证、下岗证、街道办事处证明;4、每户只限一人享受采暖费待遇;5、住学院公寓的独身职工,由学院统一供暖,不再支付采...
15
2014-08
沈阳工程学院集体劳务人员年终奖励办法
在集体劳务人员中实行年终奖励的办法,主要是为调动劳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其自身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增强其事业心、责任感,树立主人翁的意思,在本岗位工作上建功立业,为学院的全面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年终奖励是对工作中遵纪守法、积极肯干、业务能力强,在本工作岗位做出贡献的劳务人员的激励和鞭策。其考核奖励办法如下:一、考核范围:在学院工作的集体劳务人员。不含适用期未满及适用期已满工作不满一年者。...
15
2014-08
沈阳工程学院关于理顺规范企业退休人员管理的决定
为了进一步贯彻国家教育部《关于积极发展规范管理高校科技产业的指导意见》(教技发【2005】2号)文件,和辽宁省教育厅等八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规范高校校办产业管理体制全面推进校办企业改制工作的实施意见》(辽教发【2006】02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校办企业的实际情况及依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坚持“积极发展,规范管理,改革创新”的指导方针,使我院校办企业真正成为依法自主经营、独立核算、依法纳税、自负盈...
16
2014-07
沈阳工程学院经营性资产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校产业管理工作,确保我校经营性资产保值、增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我校经营性资产管理工作的宗旨是:以社会效益为基础,以经济效益为中心,实现学校经营性资产的保值、增值。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经学校界定的我校经营性资产。 第二章经营性资产的界定与分类 第一条学校经营性资产...
共19条
首页
上页
1
2
下页
尾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