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沈阳市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小巨人企业培育专项工作安排(2017年)》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年03月22日 00:00 作者: 点击量: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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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沈阳市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小巨人企业培育专项工作安排(2017年)》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组织各区域符合条件企业按要求进行申报。对首次入库企业,给予各种奖励资助。

科技小巨人企业培育库的入库申请材料(一式6份)在3月30日之前完成提交;

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入库申请材料(一式6份)在4月14日之前完成提交。

申报企业需单独填报沈阳市“双培育”企业需求登记表(一式两份)

联系人:王舒 姜大川

电 话:88042161

地 址:蒲河新城管委员会 东厢楼315室

沈北新区经济发展局

2017年3月20日

关于印发《沈阳市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小巨人企业培育专项工作安排(2017年)》的通知.沈科发〔2017〕8号(高新处)3.14.doc